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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2005方案),强化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实践环节。2008年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指导思想为:以学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为核心;以专业年级为基本实施单位,以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组长,开展项目立项;以指导教师为纽带,指导、监督项目实施过程、组织和参与项目评审等工作。以课题为基本形式,以培养应用性人才,服务地方发展为指导思想,实现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达到培育人才和服务社会的目的。
二、社会实践领导小组
组长:谷纯玉
副组长:安鸿、魏万迎
成员:谢沣、贾丽娟、任敏、盛菲
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工办4106。
三、社会实践项目实施
(一)项目选题与申报的组织
1.项目选题要求
项目申请者选题可参考参照《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题指南》中的题目,也可自行拟定题目。自拟题目必须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内容,与本学年思想政治理论课内容一致,也可以体现本专业的特点.
2.项目的申报
社会实践以项目组为基本组织形式。项目组以专业年级为基础,跨专业年级的必须由学院审批,不进行跨学院项目。项目组由5—15人组成,各组推举1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组必须有一名本学院老师作为指导老师。学院各专业年级学生应在2008年7月2日前申报项目。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由各团支部负责,出现跨支部的以项目负责人为准。
各项目组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由指导教师审核后于7月3日交学院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领导小组对各项目的选题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选题,予以校正。学院先审核项目申报书后,交由学校思政部组织对提交申请的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准许立项,并予以公布。
(二)项目实施过程
项目组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根据立项内容,组织实施。实施中注意:
1.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
项目的实施要实事求是,不能有编造数据等弄虚作假情形。项目成果正文如为调查报告,必须有详细的调查具体成果和统计数据作为支撑;如为社会实践报告,必须有社会实践的实时记录材料,如文字记载、照片、录音、录像和媒体报道等。
2.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统一。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项目的研究不能仅限于只追求理论深度,而要运用所学相关理论知识,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确实可信的第一手材料,用事实来说明和论证观点,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强化社会实践的特点和要求。
3.要强化过程管理。
项目实施是过程和结果的统一,要特别重视实践过程,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如实填写《项目登记表》中的“过程登记表”部分。
(三)项目的结题与评比。
1.提交项目材料。
项目组负责人在2008年9月25日前向学院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包括正文和附属材料。项目成果正文必须符合相应的学术规范,可以是调查报告、论文或社会实践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上。项目成果正文按要求粘贴到《项目登记表》中的“项目成果正文”部分。项目成果附属材料包括调查的具体数据、记录过程的影音材料、记载社会评价的材料等,粘贴或附在《项目登记表》的“附属材料”部分。
2.项目评审。
评审以百分制计算,参照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过程、项目成果分别占10%、30%、60%的标准进行。没有按期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齐和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均不能结题。项目结题情况将予以公布。
3.项目评比。
已结题项目可以参加全校范围内的评比。评比以项目成果价值为主要标准,并参考项目组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学院提出优秀项目推荐名单,由学校思政部组织评比,被评为优秀的项目,予以表彰奖励。
四、社会实践成绩
社会实践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社会实践成绩是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的组成部分之一,获得合格以上的成绩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社会实践成绩由项目组指导老师依据该生在社会实践课题项目中的具体表现评分。学生应填写《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成绩表》的个人信息和社会实践基本情况后,再由指导老师评分。
项目没有结题的,该组成员社会实践成绩不能被评为优秀,并且成绩合格的人数不能超过该组总人数的50%。项目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如在该学年中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达到预期目标,不视为没有完成结题任务。
实践成绩登记和汇总,由学院教务办汇总全体学生成绩,在教务系统提交成绩。同时一并向学校思政部提交《成绩汇总统计表》备案。
五、其他
1.项目指南和项目相关文件表格,可从成都大学经济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部网页(jzf.cdu.edu.cn)上查看和下载。
2.本社会实践实施办法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0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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