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时间: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二、教学调整安排:
原本安排在第五周星期一的课程教学调整到9月30日(星期六)完成。 原本安排在假日期间的课程教学可安排在机动周完成;若没有设置机动周,需任课教师填写《研究生调课申请表》,在调课理由中统一填写“国庆节调课”,由各学院自行审核备案。
三、其他事项
各学院、各部门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卫、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与保障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