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学校硕士学位点培育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成都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成大发〔2016〕19号)和《成都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与增列工作方案》(成大研〔2016〕2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学校硕士学位点培育项目评审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评审,对申请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综合排序,按照四川省学位办对我校的增列要求和配额,开展依序推荐;其余项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符合条件的,作为学校硕士学位点培育项目建设。
二、评审办法
(一)组织领导
本次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由学校学位委员会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申报名额
一个学院(所)申报的一级学科(类别)不超过一个;学校鼓励整合资源,发挥各自优势,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
(三)评审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审核原则,学校学位委员会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增列的硕士学位点进行全面评审。
评审答辩工作预计在4月11日左右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对遴选出来的拟增列的硕士学位点,将结合四川省对我校的增列要求和配额,开展依序推荐。
三、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拟增列的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填写《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拟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填写《自行审核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5年底,时间填写至月。
2.专家评审时汇报PPT电子版(汇报时间10分钟)。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所)务必于2016年4月5日12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2.汇报PPT应于评审答辩会前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电子版请发送至531018388@qq.com,纸质版6份交至第二办公区C210室,联系人:夏雪娇,联系电话:84616448。
附件:1.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2.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3.自行审核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4.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
5.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成都大学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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