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请担任了本学期课程(考试、考查、重修单开班)的老师于14周(12月8日下午16:00)前,将本学期的期末考试相关资料提交到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安排于15周制卷。
一、考试课程
考试课程一般采用试卷考试,教师需准备两套难度相同的A/B试卷(A/B试卷重复率不能超过30%),(同一课程近三年内试题的雷同率不超过10%)。应提交A/B空白试卷(含电子档)、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审核表(A/B卷分开,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签字)。标准的空白试卷请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空白试卷审核表可在教务办领取。
公共课课程的统一考试时间在19周,学院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统一在20周,请所有的专业课程在18周前结束课程。
如果考试课程不使用试卷考试,应向学院申请其他考核方式,经学院同意后,到教务办单独登记,进行考试安排。
二、考查课程
1、考查课程使用试卷考试,要求与考试课程一样。学院不再统一集中安排,全部在18周前完成考试,请老师自行安排考试,提前一周到教务办登记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老师等信息,备案备查。
2、考查课程(包括实践类课程)可不使用试卷考试,按照学院要求应填写《无试卷考核方案表》,空白的《无试卷考核方案表》可以到教务办领取,或在学院网站上下载。应提交《无试卷考核方案表》(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签字)。注意,如果考核形式为答辩形式,应领取考场登记表和学生签到表,以便归档时使用。
三、注意事项
1、软件工程专业的试卷审核由副院长于曦审核,其他专业由副院长方红审核。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