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按照学校学位办《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成院学位〔2016〕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本年度部分公共学位课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报名对象
2016届本科毕业生中自愿提高公共学位课成绩的学生。
2. 报名时间
2016年4月9日至4月17日。
3.报名方式
通过教务管理系统WEB端登录后,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需要报考的科目。
4.公共学位课统考科目
(1)计算机基础
(2)高等数学
(3)经济数学
(4)大学英语
(5)大学物理(1)
5.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本年度公共学位课程考试时间暂定为4月28日,具体考试场次及地点安排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