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按照学校学分制管理的相关要求,2013级(含2013级)以后的学生全部采用跟班方式进行重修教学(毕业学期可单开班重修),若重修课程与正常授课课程教学时间发生冲突,学生可申请免听重修课程的部分学时,但必须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及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免听课程,且必须参加该教学班的期末统一考核,申请免听的学生需填写《成都大学重修课程冲突部分免听申请表》,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及说明
第三周星期三(3月16日)17:00前
教学单位完成单开班(含个别辅导)重修教学任务和补修教学任务的落实
在制定单开班教学任务时,应区分不同年级、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性质差异,明确选课对象,不同收费标准的同名课程不能合班。单开班重修的教学任务在教学班本身的限制对象要求以外,务必添加2013级和2014级为限制对象(2013级专科除外)。
第三周星期四(3月17日)9:00至第四周星期三(3月23日)17:00
学生重修、补修选课
学生重修交费单打印
若学生在选择单开班重修、补修过程中提示“无教学班”、“容量已满”或其他异常信息,请与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公室联系。
重修选课学生选课期间均可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重修交费单(打印交费单后请勿调整选课情况),并在此期间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
第四周星期四(3月24日)
教务处统计学分学费信息并报计财处
教务处向学院教务办公示补修学分学费信息
补修选课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应交费金额
补修选课学生到学院教务办查询补修学分学费信息,并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
第四周星期五(3月25日)
计财处代扣重修及补修学分学费
学生银行卡问题请与计财处(行政楼202)办公室联系解决。
第五周星期一(3月28日)
教务处进行选课学生的课程注册
第五周起
各教学单位开展重修及补修教学
第十四周星期一(5月30日)前
成绩录入
完成单开班重修课程(含单独辅导)的成绩录入
教 务 处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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