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根据《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信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度未受过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老生上学年不得有重修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已经获得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
二、助学金档次说明
学校分配2016-2017的助学金各档次名额为三档(4000元)287名资助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二档(3000元)382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档(2000元)252名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三、助学金申请资格说明
学院按照学校助学金评定文件要求,进行了前期摸底,35名同学因上一学年有重修科目不符合助学金申请资格,其中特殊困难7名,困难17名,一般困难11名。
四、学院助学金名额分配原则
(1)尽量将高档次(金额较高)的助学金资助给特殊贫困的学生。例如,某专业特困生人数与三档助学金(4000元)的名额数相差不超过2;贫困生人数与二档助学金(3000元)名额数相差不超过2(部分班级除外)。
(2)三档助学金(2000元)在保证每个班2名的基础(部分班级除外),优先考虑专业贫困认定不到30%的专业,剩余的分配按照贫困认定比例高低依次分配。
(3)助学金分配名额数不超过符合资格的学生人数。例如,某班级符合助学金申请资格的人数为9,那么该专业最多只能分得9个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助学金评选安排
1、各专业班级根据《信工学院2016-2017学年助学金名额分配一栏表》(附件1)中的各档助学金进行评选。因为贫困认定时已按照贫困程度排序,建议直接根据排名确定各档次人选。大一评选助学金时,请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名单见附件3。特别提醒,张澜学院的同学也可参加本班的助学金评选。
2、各班评选出最终人选后,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016-2017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xgxyxx@foxmail.com,受助学生名册纸质版和成绩单(班主任签字)在13日17:00之前交至10110。
3、各班获得助学金的同学请在四川省资助系统中进行助学金申请(http://182.140.219.164:9091/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打印申请表(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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