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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动态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年04月15日  作者:  点击:

各班级、各学生:

2014年以来,我院各级团学组织紧密围绕学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的中心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服务最广大师生,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打造特色品牌活动为重点,建强团学干部队伍为抓手,在团员青年思想引导、基层组织建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团员青年、基层团组织和学生自组织。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团学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营造团内创优争先的浓厚气氛,以实际行动为学校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凝聚和贡献青春正能量。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在团学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类

1、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2、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

3、五星级学生社团,四星级学生社团;

(二)先进个人类

1、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2、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3、大学生自强之星;

4、学生社团先进个人,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及十佳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践行伟大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等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

2、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无相关违纪违法处罚记录;

3、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和社会实践;

4、学习认真,勤奋刻苦,学年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十佳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

2、担任团干部至少一学期以上,成绩突出;

3、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工作踏实,锐意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三)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所在支部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级团支部机构健全,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2、团支部认真开展引导团员思想、服务团员成长工作;

3、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整体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4、积极开展各种具有特色的支部活动。

(五)五四红旗分团委评选条件

在上一年度分团委考核中,排名前四名。

(六)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评选条件

1、成立一年以上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的集体;

2、有健全、规范的组织管理机制;

3、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的代表性志愿服务项目,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服务总时数不少于300个小时。

4、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良好社会影响。

(七)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成都大学正式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2、在参与文明校园建设、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帮残助老、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全年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0小时。

(八)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在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遇到重大伤害或其他困难的情况下,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九)四星、五星级学生社团

具体评定标准参照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的《2014?2015年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细则》。

(十)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在本班中等以上、无重修,无任何违纪违法处分;

2、获得五星级、四星级学生社团的骨干成员;

3、在学生社团工作满一年,对社团的发展有突出贡献。

(十一)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评选条件

1、认真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

2、各学生社团自愿推荐并报校团委审核。

三、评选的组织工作:

2015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由校团委牵头负责,其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分团委)”、“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等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实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由校学生会负责实施;“四星、五星级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个人”、“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实施。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评选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候选人没有评上“十佳”的,授予“提名奖”。所有被推荐为“十佳”和“自强之星”的候选人(组织)需上报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时间安排

4月15日?4月23日,宣传发动,推荐和院级评审、公示。

4月27日?4月29日,提交各类评选材料纸质版(105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523913211@qq.com

5月4日?5月23日,校团委组织评审及公示。

5月26日,校团委进行集中表彰。

(备注:社团星级评定及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具体时间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通知时间为准)

实际注册团员人数

优秀共青团员(5%)

优秀共青团干部(1个/支部)

十佳共青团员候选人

十佳共青团干候选人

红旗团支部候选组织

十佳团支部书记候选人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1%)

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候选组织

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计算机学院

1599

79

52

1

1

1

1

16

1

2

附件:班级名额分配表

分团委学生会名额分配表

社团星级评定材料

自强之星申报表

1429091225629.xls

1429091471351.doc

1429193473045.doc

142919350035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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