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成都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表彰和奖励在2014?2015学年中德、智、体、能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学院决定开展评优评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
2014-2015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12、13、14级学生。
(二)学校奖学金的评审
在同一学年内,除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学校奖学金中的特等奖外,其余学生原则上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中的一项奖学金。
(三)评审依据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上学年未受过任何处分(受处分的学生在影响期内不得推荐)。
3.学生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全班前30%,且上学年不得有任何不及格课程(上学年无任何补考、重修课程)。
4.各班先按上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班前30%进行资格评选,再按照综合素质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评选。
(四)名额分配
特等奖学金12人,其他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见附件。特等奖学金由学院根据相关依据评定。
二、三好学生
(一)评审对象:2014-2015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12、13、14级)。同一学年内,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获得,只能获得一种荣誉称号。
(二)三好学生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受处分的学生在影响期内不得推荐)。
3.学习勤奋,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具备本专业所必需的技能,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讲文明、懂礼貌,心理品质良好。
5.各科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补考过了才可推荐)。
6.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体育锻炼必须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评审办法:*各班按照要求审查资格,班级组织民主评议推荐。
三、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审对象:2014-2015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12、13、14级)。同一学年内,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获得,只能获得一种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条件:
1.当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包括校、院系、班干部。
2.积极做好承担的学生干部工作,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受到师生好评。
3.严以律己,在各项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并能正确处理好与同学的关系。
4.抓好自身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补考过了才可推荐)。
5.受处分的学生在影响期内不得推荐。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评审办法:*各班按照要求审查资格,班级组织民主评议推荐。
四、材料要求(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按照奖学金等级降序排列)、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三好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电子版:于10月22日12:00前发至邮箱1335893014@qq.com,(打压缩包按班级-评优评奖材料格式重命名,三个汇总表按班级-表名称格式重命名);
纸质版:于10月22日17:00前交到10507学生工作办公室(交班主任签字分别并贴于三个档案袋正面)。
另:分团委和党支部的优干电子和纸质材料先分别交给方林红老师审核签字,再交到10507。
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三好学生推荐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各一式一份)
分别按汇总表排序后装入三个档案袋,于10月22日17:00前交到10507办公室。
要求:打印稿,仅签名和时间落款为手写即可。
(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与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班导师验原件,并在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表明材料属实),交班导师填写班级意见(同意推荐)并签字。
(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三好学生推荐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材料交班主任签字。
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要求见附件。
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三好学生推荐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填表要求见附件。
五、学院审核公示
六、学校审核公示
计算机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

1445334575472.doc
1445334590699.doc
144533460100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