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5年毕业学生准时、顺利离校,请有欠费的同学及早缴清各项欠费,以免给后续手续办理带来不便。为配合学校统一部署,计财处对2015年毕业学生欠费催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每位欠费学生可登陆成都大学网页,点击“机构设置”,选择“计划财务处”,点击“学费查询”(http://finance.cdu.edu.cn/salary/student.php)查询欠费金额,查询后于4月16日前存足额金额到中行银行卡,计财处将于4月18日进行代扣,要更改代扣中国银行卡卡号的,请尽快持学生证和新卡前往收入管理科(行政楼202)解决。
二、如学生查询到的欠费信息不准确,请自行及时到收入管理科(行政楼202)核对。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学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必到收入管理科:
1、2013年度前(不含2013年度)学生住宿标准统一设置为1200元,个别学生住六人间1000元却显示欠费,学生对于这种欠费显示只需确认自己的住宿费是否按照实际住宿标准足额缴费即可(十栋宿舍宿管中心确认)。
2、原已在长江紫东物业公司缴费的学生只需确认在长江紫东缴纳住宿费是否正确。对于学校学费查询网页显示的此项欠费信息,学生可以忽略。
3、以前年度医疗保险已不再补收。对于学校学费查询网页显示的保险欠费信息,学生可以忽略。
三、鉴于历年最后办理离校手续时,住宿费核对较为耽误时间,请同学们及早自行核对、确认按标准缴清费用(十栋宿舍宿管中心确认)。
四、个别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缴费,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缴清欠费(可以代刷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在4月16日前缴清欠费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格式不限,末尾本人手写签字)交所属学院(10507曹老师)。
特别提示: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期间,学校将不再设置现场对毕业生收取欠缴的费用,逾期办理离校手续的责任由欠费学生自负。
成都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