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奖励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及《“世如励志奖学金”捐赠协议》(以下简称《捐赠协议》)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试行本方法。
现就做好2023年成都大学世如励志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评审对象
(一)“世如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世如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奖励资助名额为全校20个名额,共计10万元。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名额为1人。
二、申请条件
“世如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世如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参照当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要求(2022级学生考查第一学期成绩)。在2021-2022学年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特等奖学金和其他校、院社会奖学金的同学,不再申请获得“世如励志奖学金”。
即以下情况具备申请条件:
19级、20级、21级学生在2022年(去年)具备励志奖学金评选资格,但最终未获评励志奖学金,并且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特等奖学金、学校和学院、社会资助的其他奖学金(如:春燕奖学金、溪恩奖学金等);
22级学生考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成绩,需在专业排名前30%以内。并且未获得校、院、社会资助的其他奖学金的同学(如:春燕奖学金、溪恩奖学金等)。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和追回所发奖学金。
三、规范评审程序
(一)世如励志奖学金
1.通知发布:4月20日
2.学院宣传:4月20日-21日
3.学生申请:4月20日-23日
4.学院审核:4月24日
5.学院公示:4月25日—4月27日(三个工作日)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世如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评审,学院推荐1名拟评对象,经院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6.捐赠方、学校评审:学生处汇总复核学生材料,报捐赠方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 公示无异议后,报成都大学教育基金会,按规定发放奖学金。
四、规范报送材料
世如励志奖学金采用“学院初审+学校复审”的评审方式,经学校复审,学院整改后,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将被直接取消参评资格。所有表格中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附后报学校审查。除“签名处”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
(一)世如励志奖学金
请申请人在2023年4月23日下午3点前将《本专科生世如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纸质,一式一份)连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学院核定后留存备查)随表报送至10114雍老师处。学生成绩由学院学工办向学院教务办核定,学生不另行打印成绩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各学院要科学制定学院评审办法,统筹开展世如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评审组织、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申诉裁决等工作。学生申请表和学院(年级、专业或班级)评审记录等相关材料要存档备查。
(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主动公开名额、申请条件、申报程序、过程进展、阶段性评审结果和校级评审结果。将公开、公平与保护学生隐私相结合,坚决杜绝“贫困演讲”“选贫困生”、学生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等情况发生。要严把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受助对象的产生符合政策规定。
(三)强化追踪监管,打造廉洁资助。对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对申请世如励志奖学金时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世如励志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