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溪恩”奖学金评选通知》、《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溪恩”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以及《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奖惩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规定,经过个人申请、学工审核、学院选拔等程序,10名同学确定为“溪恩”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贴于学院党政办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间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