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必须申报),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帮扶经费,按6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到学生社保卡。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对2021年应届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至4月25日,有问题同学请直接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陈老师, 地点10114,电话028-84616092。
(编辑 郭德涛 责编 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