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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

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作者:  点击:

学院各2023届毕业生: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2022138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院2023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全日制毕业生(不含自考和成人教育类):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高校求职补贴标为1500/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不重复享受(专升本学生已在原学校申请过的,不得再次申请)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学院初审。

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由各班主任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由班主任审核后,于1024交学院学工办陈老师处(附件1交纸质档和电子档,附件3由班主任汇总交电子档)。学院将审核后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时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部分数字,不得公示家庭地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年月、家庭困难情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等信息。

(二)学院报送,就业指导中心复审。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院报送材料,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导入指定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后,将材料分类装订成册,报送区级相关部门。

(三)区级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申请名单。

区级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材料再次审核,确定获得求职创业补贴名单,并反馈给学校。

(四)区级相关部门拨款到校,就业指导中心按财务要求申领经费,提交材料,发放到申请人四川省内中国银行卡账户。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详解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严格审查

请在2023届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宣传,严格审查申报毕业生材料,防止遗漏,杜绝虚报冒领。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校将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学院审核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确保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正确无误;

 2.查看低保证明、残疾证明、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无误后将原件返还申报学生;

 3.核实毕业生填写的《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符合申报资格并审核无误后,学工办统一学生申请一栏加盖学院公章(学生不用自己盖)。

联系人: 老师 电话:028-84616092

成都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929


附件:1. 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 2. 申请类型证明材料.docx

附件:3. 成都大学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申请明细表.xlsx.xlsx

附件:4. 成人社办发〔2022〕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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