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表彰和鼓励在精神文明、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发明、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专科学生。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
二、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和学业预警。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评比年度内必修课程全部及格(无挂科)。
三、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
见附件1:《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四、单项奖学金学院名额
1、精神文明奖学金不超过19人。
2、社会实践奖学金不超过25人。
3、文体艺术奖学金不超过25人。
4、自强成才奖学金不超过12人。
5、创新创业奖学金不超过19人。
五、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11月3日-11月5日
2、学生在ISP提交:11月6日
3、班主任在ISP审批:11月7日-11月8日
4、学院公示:11月9日-11月11日
六、材料提交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应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等证明材料),逾期不提出申请者视为放弃。
2、以班级为单位,在11月5日16:00之前将附件2《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10114办公室;将附件3《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档以班级命名文件夹,发至邮箱dxxyxxb@foxmail.com。
七、工作要求
1、各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本办法对每个申请者认真评议,做到公平、公正。
2、单项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也不能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特、一、二、三等奖学金同时获得。
5、各班级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做好单项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工作,接受学院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6、在单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学金,给予相应的处分。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