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资助 > 正文

学生资助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启明公益”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时间:2025年03月27日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践行民主党派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民进成都市委会决定开展“启明公益”行动,定向资助成都大学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通过精准帮扶,传递社会温暖,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全校资助名额10名。


一、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参评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14类特殊群体学生(以证明材料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名单为准,下发名单班主任可在“ISP系统-资助管理-特殊群体学生名单”中查询);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14类特殊群体学生是指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低保)、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供养(民政特困救助)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烈士子女。


二、资助标准

每生6000元。


三、推荐和审定

(一)2025年4月1日前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启明公益”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2025年4月3日前  学院评审推荐。学院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评审,各学院推荐1名拟评对象,经院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三)捐赠方、学校评审。学生处汇总复核学生材料,组织捐赠方、专家开展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各班级学生于202541日前将申请表(签字盖章)、学院教务办盖章的成绩单、学生所获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原件需一并提交学院核定,留存备查,评选结束后退回)、特殊群体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名单的学生提供,可以找班主任进入ISP查询)交至十教10113A徐老师处。材料不规范者,无法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各学院要科学制定学院评审办法,统筹开展“启明公益”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评审组织、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申诉裁决等工作。学生申请表和学院(年级、专业或班级)评审记录等相关材料要存档备查。

(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主动公开名额、申请条件、申报程序、过程进展、阶段性评审结果和校级评审结果。将公开、公平与保护学生隐私相结合,坚决杜绝“贫困演讲”“选贫困生”、学生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等情况发生。要严把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受助对象的产生符合政策规定。

(三)强化追踪监管,打造廉洁资助。对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对申请“启明公益”励志奖学金时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成都大学

Chengdu University, Shiling Town, Longquanyi District, Chengdu City, Sichuan Province

邮编:610100 © 2020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