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宗旨
“溪恩”奖学金由成都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根据2010届校友马晓倩、张译元夫妇的倡议设立。“溪恩”之名寓意该奖学金如溪流一般默默无声,回馈母校培育之恩,旨在寄望更多校友以及获奖同学毕业后能加入其中,让这个项目持续不断地助力学院的优秀学生成长。
二、申请条件
每年评选10名学习勤奋、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一次性发放奖学金方式进行资助奖励。本项目按照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溪恩”奖学金评选办法实施,进入项目的学生年度复审合格可持续资助至毕业。
“溪恩”奖学金项目申请学生,要在符合《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成都大学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 大一新生要求高考成绩优异。
三、资助终止条款
每年“溪恩”奖学金管理领导小组将对受助学生在校的生活、学习情况、品行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状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符合要求的受助学生继续下一年度的资助。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学习不努力,学期末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后35%者;
(3)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4)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者;
(5)因故中途退学、休学者;
(6)家庭经济条件好转,能支付学习生活费用者。
对于出现学生被终止资助情况而出现的空缺,原则上由班级推荐新受助学生替换。
四、评选程序
1.学院对此奖学金项目进行公布;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申请表,向班级提出申请;
3.班主任组织资助委员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将学生材料报学院学工办温心馨老师处学院进行审核;
4.学院审核通过后,并以适当形式公示后,报请学院领导批准,签署评审意见。
五、资助标准
2021-2022学年“溪恩”奖学金共10个名额,每人可获得1000元补助,5位老生进入项目年度复审,如符合资格可持续资助至明年;根据高考成绩、家庭经济情况酌情考虑,在2021级新生中评选出5位受助同学。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