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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暨第62期发展对象 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3月11日  作者:  点击:

全院同学: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及学校党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分党校即将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暨第62期发展对象选拔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推优”与选拔发展对象要求

(一) “推优”基本要求

1.年满 18 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2.推荐对象应有 1 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 2 年。

3.被推优人员与选拔对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4.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应为参加学院入党启蒙教育并递交入党申请书、参与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习并结业的入党申请人;被推荐为发展对象的团员应为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参加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并结业、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 “推优”的具体条件是: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三) 参加积极分子推优人员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推荐:

1.受市级以上(含院级,下同)表彰的先进个人。

2.获市级以上表彰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3.在校风建设、科技创新、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配合学院、学校工作的。

4.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

5.受到学校或学院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四)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与选拔

1.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2.在推优入党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的。

二、 “推优”与选拔发展对象工作程序

 1.学院各班根据参考文件制定本班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方案,并将推优方案在班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确定“推优对象”候选名单,报学院团委审核后,反馈至各团支部书记。学院团委组织部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2.“推优”大会的流程是: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团支部开展的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各班团支书须在2023313日(星期一)1830之前将推优名单电子档以专业为单位发送至党支部邮箱814690444@qq.com

(7)各班团支书须在2023314日(星期二)14:0018:30时间段将各班入党推优方案、推优对象名单纸质档以及对应同学的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整个学年的成绩单)以专业为单位报送至学院党员活动室1010209。(不及时上交表格将视为放弃本次推选机会)。


 3.选拔大会的流程

(一)选拔前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

(二)选拔小组根据被推荐对象在积极分子结业时的综合成绩以及培训期间的综合表现,讨论确定为本期可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的同志,并将名单反馈到各团支部;

(三)各团支部需将名单及时公示3天,接受群众意见。

三、“推优”注意事项

1.由学生组织推优的名单应写入班级推优名单中,同时在备注一栏中备注好所属学生组织名称。

2.推优名单须在班级公示至少3天后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以及3名群众(没有担任班委)签字确认后才能生效。

3.每个团支部、部门的名额不能私下调剂,一旦发现私下调剂,取消相应班级或部门的所有推优名额。

4.参加过往期积极分子培训但并未取得积极分子结业的同学,可直接参加本期积极分子的结业考试。

四、选拔发展对象考核说明

针对符合条件的已结业积极分子进行进一步选拔考核,选拔考核包括互评、党支部评议等环节。

(一)互评

1.互评时间

一支部:2023312日下午18:30-20:30

二支部:2023312日下午18:30-20:30

2.互评地点

一支部:地点另行通知

二支部:地点另行通知

3.互评注意事项

1)选拔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拉票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在大学期间的入党资格,并将相应情况如实记录其入党档案中。

2)在互评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扰乱互评秩序的,取消其在大学期间的入党资格,并对相应情况将如实记录,记录其入党档案中。

3)需要准备3-4分钟发言,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活动表现、对党的认识和学习工作。

4)互评大会需提前15分钟到达互评地点,无故缺席、迟到取消本次发展资格。

(二)党支部评议

1.党支部书记将以公平、公正的方式,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参与党支部活动、以及是否有入党积极分子先进性为主要依据,进行综合评议评分。

2.党支部支委将以公平、公正的方式,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在选拔考试中的考试态度、互评过程中的表现、参加活动的表现及平时表现(参加党支部活动)为主要依据,进行综合评议评分。

(四)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小组互评成绩×50%+支部书记评议成绩×20%+支委评议成绩×30%

五、推优与选拔结果公示

满足条件的共青团员与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经团支部公示后由学院进行院级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委。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选拔资格。

对选拔工作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10114)党建工作指导老师雍容老师,联系方式:028-84616092



成都大学电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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