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依据《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以及成都大学本年度推免工作要求,现我院2027届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遴选推荐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资格及材料审核、综合评价和遴选推荐、受理本学院遴选推荐工作异议、配合调查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等。
组长:施开波
成员:练丰丽、赵永鑫、刘星月、高俊枫、严峰、雍容、唐琳、李跃鹏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办,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及会务、材料工作。
(二)学院纪委负责遴选工作的过程监督,工作纪律培训教育等。
监督组组长:赵永鑫
成员:张雷、段黎
(三)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的审核鉴定和答辩,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和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提出推荐人选及候补人选建议。
二、专业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结合学院学科专业情况,自动化专业3个名额、机器人工程专业2个名额、电子信息工程专业3个名额、通信工程专业2个名额、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个名额。候补人选名额数按专业推免名额数的50%计算(计算结果不足1人的按1人计)。
三、报名要求
按照《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熟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办法(试行)》第四章推荐对象及条件执行。
四、学生申请与资格审查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支付宝APP可开具)。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7日下午18:00。
材料提交地点:第十教学楼10114,联系人:胡薇老师
材料提交要求:支撑材料要求详见《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熟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办法(试行)》中的附件1。综合测评中同一类型加分只取级别最高加分一次,无关支撑材料(证书)无需提供,各类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所提交材料现场查验原件。
(二)学院工作小组牵头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资格审查结果于9月8日前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纳入推荐。
五、综合测评
(一)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能力×10%。
(二)综合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和突出优秀表现。综合测评按照按照《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熟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三)学院的学术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发明专业等进行严格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通过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发明专利等于9月8日前(含9月8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2025年9月8日-9日,拟推荐名单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在9月9日之内报送教务处。
六、其他说明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到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学生须在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3.本通知如与学校或上级规定有冲突,或实施过程中学校或上级有新的规定,按照学校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咨询及申诉
联系人:教务办严老师
地点:第十教学楼10112办公室
电话:028-84616087
邮箱:ddxy@cdu.edu.cn。
附件1: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办法(试行)
附件2: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实施细则
附件3: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