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表彰和奖励在2025—2026学年度中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开展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以及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专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奖惩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评选对象
本专科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026级新生除外)。“先进班集体”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班级。
三、工作机构
学院设立学生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分别负责学生奖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一)学院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审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负责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审核初定结果名单,审议学院评选细则及工作方案等。
组长: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学院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教务办公室负责人、分团委书记、班主任代表、专业课教师代表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第十教学楼10114),职责简要说明:负责学院评选细则及工作方案拟制、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会议会务组织、评选材料归档及上报等。
(二)学院学生资助与评优评奖监督工作由学院纪委负责。
四、本专科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成都大学在籍学生均属参评对象。
1.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高尚、诚实守信、素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学习成绩位列前茅,无重修记录(以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包含课程为准);
(4)积极参加文体艺术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增进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热爱劳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2.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高尚、诚实守信、素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学习成绩位列前茅,无重修记录(以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包含课程为准);
(4)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一学年,工作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受到师生好评;
(5)积极参加文体艺术活动、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坚持体育锻炼,热爱劳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先进班集体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经常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形式新颖,效果良好;
(2)班级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班干部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班级同学团结协作、热爱集体、遵纪守法,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评选学年班级学生未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
(3)注重加强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具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和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异,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通过率较高;
(4)具有健康向上、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的班级文化,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5)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化科技活动和文体艺术活动,在学院各班级中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名额分配
1.优秀学生干部(114人):
(1)每班分配2人,总共60人。
(2)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共26人,由分团委学生会考评确定具体人员。
(3)学生党支部(含党员义务维修队)14人,由学生党支部考评确定具体人员。
(4)学长科创工作室14人,由科创工作室考评确定具体人员。
2.三好学生(120人):
(1)每班分配3人,总共90人。
(2)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共8人,由分团委考评确定具体人员。
(3)学生党支部(含党员义务维修队)6人,由学生党支部考评确定具体人员。
(4)学长科创工作室6人,由科创工作室考评确定具体人员。
3.先进班集体评选(5个)
各班级自愿申报,填写《电信学院先进班集体量化指标》(附件3)根据评比细则、申报情况和要求,进行现场答辩。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班级申请:10月9日-10月12日
符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向班级评优工作组提出申报。符合“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的班级向学院学生资助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
2.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3日—10月15日。
班级、学生组织根据申报情况和要求进行评议推荐,班级公示后提交相关材料。
3.先进班集体现场答辩:10月14日
先进班集体现场答辩主要包括学生陈述和评委问询环节。现场答辩评委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班主任代表、专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现场答辩由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现场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答辩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16日—10月19日。
根据“先进班集体”现场答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班集体,领导小组审议“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先进班集体”拟推荐人选的条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公示无异议报学校评审。
(四)材料报送
1.各班级拟推荐人选、集体请于10月14日前登陆ISP系统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和《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
2.各班级班主任10月15日审批《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和《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
3.各专业请于10月15日报送《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学校荣誉称号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请以“**专业+荣誉称号”命名的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8784806732@163.com。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申请人要如实填报和提交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拉票贿选,如有相应情形一经查实,将取消学校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各专业各班级、学院评审工作机构及成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参评及推荐人选的产生符合政策规定,并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三)如对评审工作有意见建议可向学院学生资助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8-84616092,联系邮箱:1476241074@qq.com。如对奖励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反映与申诉,学院按照《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奖惩工作实施细则》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学院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学院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
(一)同一人在同一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获得。
(二)若班级推荐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达不到班级分配名额时,请将名额退回,学院进行二次分配。
(三)本专科校级“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学院学生资助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