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5〕36号)、《成都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和《成都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将学院201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安排如下: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雷霖、彭阳
成员:高朝邦、方红、罗正华、于曦、陈扬、肖小琼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岗教职工,具体包括教师、教辅等专业技术人员,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
三、考核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以学年度为周期,即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管理和工勤人员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即2015年1月至12月。
(一)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依据,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
5.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的情况。
(二)引进人才按协议约定的科研等目标任务考核,由学校相关部门单独组织,其余考核按正常在岗人员年度考核组织进行。
(三)对“双肩挑”岗位聘用人员,按照“双岗双责双考核”原则,全面考核履行管理岗位职责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情况。
四、考核时间安排与程序
1、12月28日前:教职工自我总结,填写考核表,管理和工勤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2)。“双肩挑”岗位聘用人员填写上述两个表格。(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的“人事管理”栏内自行下载。)
2、12月29日:14:00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学院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15:00分组举行教职工个人述职会议,原电信学院述职地点10208,原计算机学院述职地点10501(每个教职工从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三个方面准备2分钟以内的述职内容,逐一上台述职)。根据学校的标准和要求(见附件),集体考评推优。
3、12月30日-31日:各系部填写考核评语并将评议意见向本人转达。学院公示教职工考核情况,并将结果上报学校。(辅导员考核结果由学生处会同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
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成人发〔2004〕1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
(一)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团结协作,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二)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三)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业务素质不够高,职业道德欠缺,组织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较差,群众反映较大,责任心不强,忽视劳动安全,遵守工作或操作规程较差,造成一定失误,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四)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较大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或操作程序,造成严重事故。
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