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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电信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春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作者:  点击:

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方针,践行“以德立身追求卓越”的学生文化,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积极向党组织推荐输送优秀团员青年,结合我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的相关要求,经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团委研究,报请学院党委同意,对我院2020-2021学年春季“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简称“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随着党委对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日益重视,真正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为了更好的向党组织输送各方面均表现出色的青年团员,按照成都市教工委指示及学校组织部意见,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拟定本期各班级团支部大学期间推优总名额为103人(包括班级推优和学生组织推优),最终根据结业考试、实际表现,择优结业。

一、推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完成入党启蒙教育课程并顺利结业;

2.被推选对象上一学年除全校性选修外无挂科现象(补考过了不算挂科);

3.被推选对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4.被推选对象要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为共青团员且已年满18岁;

(二)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推荐:

1.受市级以上(含院级,下同)表彰的先进个人。

2.获市级以上表彰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3.在校风建设、科技创新、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凡在列为“推优”后受到处分(含院级)者,应取消“推优”资格。

2.凡在学期间受过处分(含院级)者,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

3.在推优入党过程中,有对相关人员行贿或收受、索取“礼品”“红包”等不正当行为的,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

二、推优工作程序

推优工作分为两个时间段:学生组织推优、团支部推优。

1.学院各级学生组织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依据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名额表讨论确定“推优对象”候选名单,报学院团委审核后,反馈至各支部书记。

2.各班团支书须在2021312日(星期五)1730之前将推优名单电子档以专业为单位发送至党支部邮箱211223661@qq.com

3.各班团支书必须在2021312日(星期五)1730之前将入党推优方案(直接打印即可)、推优对象名单纸质档以专业为单位以及对应同学的成绩单(校务行打印,无需打印学生事务大厅版)的纸质档上交至学院党员活动室1010209,所有纸质档资料收取时间为312日下午14:0017:30。(不及时上交表格将视为放弃本次推选机会)。

三、注意事项:

1.由学生组织推优的名单应写入班级推优名单中,同时在备注一栏中备注好所属学生组织名称。

2.推优名单须由班长、团支书以及3名群众(没有担任班委)签字确认后由班主任签字才能生效。

3.每个团支部、部门以及义务维修队的名额不能私下调剂,一旦发现私下调剂,取消相应班级或部门的所有推优名额。

4.参加过往期积极分子培训但并未取得积极分子结业的同学,可直接参加本期积极分子推优工作,且无需占用班级或部门本期推优名额。

四、公示

满足推优条件的推优名单由学院学生党支部进行统一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委。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推优资格。

对推优工作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10114)党建工作指导老师雍容老师,联系方式:028-84616092

五、附件

(一)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名额表

(二)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方案

(三)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对象名单



成都大学电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党支部          

20213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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