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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秋季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作者:  点击:

各团支部: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发展党员的重要工作之一。团章明确规定: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为扎实做好我院推优入党工作,按照成都市教工委指示及学校组织部意见,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拟定本期各班级团支部大学期间推优总名额为83人,最终根据结业考试、实际表现,择优结业。

一、推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完成入党启蒙教育课程并顺利结业;

2.被推选对象上一学年无需要重修的科目;

3.被推选对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4.被推选对象要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为共青团员且已年满18岁;

(二)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推荐:

1.受市级以上(含院级,下同)表彰的先进个人。

2.获市级以上表彰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3.在校风建设、科技创新、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配合学院、学校工作的。

(三)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2.在推优入党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的。

二、推优工作程序

1.学院各班根据参考文件制定本班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方案,并将推优方案在班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确定“推优对象”候选名单,报学院团委审核后,反馈至各团支部书记。

2.各班团支书须在20211010日(星期天)1730之前将推优名单电子档以专业为单位发送至党支部邮箱3170840075@qq.com

3.各班团支书须在20211012日(星期二)14:0018:30时间段将各班入党推优方案、推优对象名单纸质档以及对应同学的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整个学年的成绩单)以专业为单位报送至学院党员活动室1010209。(不及时上交表格将视为放弃本次推选机会)。

三、注意事项:

1.由学生组织推优的名单应写入班级推优名单中,同时在备注一栏中备注好所属学生组织名称。

2.推优名单须在班级公示至少3天后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以及3名群众(没有担任班委)签字确认后才能生效。

3.每个团支部、部门的名额不能私下调剂,一旦发现私下调剂,取消相应班级或部门的所有推优名额。

4.参加过往期积极分子培训但并未取得积极分子结业的同学,可直接参加本期积极分子的结业考试。

四、公示

满足推优条件的推优名单由学院学生党支部进行统一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委。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推优资格。

对推优工作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10114)党建工作指导老师刘一达老师,联系方式:028-84616092


成都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党支部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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