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0〕622号)、《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现就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2届“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附件1)、《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附件2)、《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暂行办法》(附件3)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拨名额、学生人数及相应比例,各专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如下表:
四、评选工作安排
1.学院公布评选办法、名额。(2021年10月20日)
2.班级推荐。本人申请、班级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报学院(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
3.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意见,经综合考察,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班级应成立评优推荐工作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全面落实推荐评选工作主体责任,按照相应要求,高质量做好校优、省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
(二)严格标准程序。各班级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名额内评选校优、省优毕业生,宁缺勿滥。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班级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规范材料填写及报送。各班级要及时、规范报送《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成都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6)、《成都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7)。推荐表填写要求见(附件8)。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将推荐名单、推荐表纸质材料在2021年10月23日前交至学工办陈东老师处,电子版发至1053886711@qq.com。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荣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对校优、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将撤销其校优毕业生荣誉并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荣誉。
工作联系人:陈东028-84616092
附件:
1.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
2.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3.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暂行办法
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5.四川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成都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7.成都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8.推荐表填表说明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上一条:关于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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