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的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和学院学生资助监督小组审核、学院汇总并审核,拟推荐吕*鸿等453人(含两名差额)为我校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20日—10月22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22日17:30前向学工办10114办公室反映。
电话:028-84616092
邮箱:xgxyzz@foxmail.com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