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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3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 “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22年10月21日  作者:  点击:

2023届毕业生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治蜀兴川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成都大学关于评选2023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 “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http://jy.cdu.edu.cn/News/newsXiang.html?cateid=58d2d73b-e80f-6062-cef5-5e369728e2eb&id=3640b70e-45f2-6ca2-9120-69b05691df3c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 “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学院成立评优工作机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负责,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推荐评选工作,按省、市及学校相应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校优、省优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

一、评选推荐范围评选推荐条件参见附件附件1、附件2、附件10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由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评选名额,在符合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条件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进行推荐。

二、评选程序

(一)学院公布评选推荐办法、名额分配情况。10月21日

根据班级人数,学院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电工总人数121人,校优18人,省优4人;电信总人数88人,校优13人,省优3人;

通信总人数117人,校优17人,省优3人;自动化总人数79人,校优12人,省优2人;

专升本总人数77人,校优12人,省优2人.

(二)由班主任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暂行办法》等文件组织开展校优秀毕业生评选。10月22日-10月31日

(三)根据分配名额,班主任结合综合测评成绩、优先推选条件、学院班级工作贡献度等情况,综合评议确定本专业(或班级)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班级进行公示。11月1日-11月6日

(四)公示无异议,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组织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议,确定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进行公示。11月7日-11月13日

(五)学院公示无异议,上报学校审核推荐。

、评选推荐要求填表要求

(一)各班级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名额内评选校优、省优毕业生,宁缺毋滥。各班主任在评选过程中,应广泛听取班级学生意见,规范评选推荐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

(二)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荣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对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将撤销其校优毕业生荣誉并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荣誉。

)规范材料填写及报送。建议同学们填写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时,对应评选条件来写。

各位毕业班班主任按要求认真组织班级开展评选,于2022年116日前将附件5-8以专业为单位(不接收个人),压缩打包发送至陈老师邮箱:672783552@qq.com,纸质档打印签字后交给陈东老师。学院将组织审核,公示无误后,再交由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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