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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作者:胡薇  点击:

各班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进一步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3-2024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籍的本科学生

二、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分为院、班两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一)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雍容

成员:罗浚溢、罗正华、胡薇、雷兰成、徐杉、冀凡、肖丽娟、陈红宇、温心馨、廖雄、罗莉

(二)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组长:负责本班的辅导员(班主任或班导师等)

成员:团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干部(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等),同学代表若干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监督申诉小组

组长:赵永鑫

成员:张雷、段黎

三、时间进度

1.成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911—912

2.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912—919

3.学院审核、公示阶段:920—924日。

四、工作要求

1.综合测评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表(修订)》的规定执行。

2.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需通过班级QQ群等平台进行公示,学生综合测评中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

五、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4616092

监督邮箱:14762410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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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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