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对象
2023级控制工程领域研究生。
二、中期考核答辩分组及答辩顺序
答辩教师:校外专家一、校外专家二、专家三、秘书1 一组答辩学生:周爽、刘权辉、郭德涛、陈云培、罗仁甫、王向昆、李彦麟、康曦、刘川、黄佳杰 地点:10110 时间:5月13日 15:30 |
答辩教师:校外专家一、校外专家二、专家三、秘书2 二组答辩学生:欧坤、母思诗、黄志吉、卢富豪、杨沛及、凌晨雨、姚云韬、徐银江、杨帅、杨青桦 地点:10209 时间:5月13日 15:30 |
三、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能力及学位论文情况等,主要内容包括:
(1)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
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2)课程学习情况及学分的完成情况
考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课程学习及学分完成情况。
(3)科研、实践能力及学位论文情况
结合研究生文献阅读、学术交流情况,学术论文发表、项目申请与参与等科研、实践成果情况,以及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情况,综合评定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中期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研究生进行自我鉴定,填写中期考核表;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培养过程->中期考核”,填报“科研能力”录入相关科研成果,填写“个人小结”及“论文进展情况”并提交。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自我鉴定做出评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研究生总结并审核通过进行下一流程。
(三)学院成立中期考核评审专家小组,填写《中期考核评审小组名单》,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考核小组名单。评审专家小组原则上由3人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的专家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导师组成。评审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名。研究生本人的导师不得担任中期考核评审小组成员。
(四)报告会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并公开进行(涉密论文除外),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生陈述及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五)中期考核报告评审小组听取中期报告并审核相关材料,根据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成绩和科研、实践能力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考核意见,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提醒学生毕业条件和时间节点,签署评审意见。
(六)学院研究生秘书收齐中期考核表(系统导出),经签署考核意见后归档,并将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系统。
(七)学院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系统导出《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签章后于5月26日12:00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将《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纸质版本进行汇总存档。
(九)参与答辩评审的导师需严格遵守相关行为准则,严格把关,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社会输出高质量的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