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成教资〔2016〕0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20日(工作日8:30?17:30),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网上报名后,还须登陆“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进行二次登记并按要求打印、粘贴条形码。
2.成都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方可报名);龙泉驿区教育局负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的须参加测试。测试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学校得到通知后会及时发布。非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员每人须缴纳190元的笔试、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学校代收后统一向市、区级办理机构上交。
3.根据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只能由学校统一申报、提交申请材料(请按要求准备材料,材料不齐或有误者,上报后成都市教育局和龙泉驿区教育局均不接受其补充或更改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网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请申请人按要求粘贴好条形码和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由学院按照学校统一格式打印的学生个人成绩单,并经审核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一式一份)(注:此成绩单作为学生是否能够按时毕业的依据,请学院教务办认真审查学生所修学分情况,严格把关,不能正常毕业者不得申报。);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网报成功后会提示指定医院等信息),凡向龙泉区教育局申报的请参见附件5。
(5)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初中和高中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出具并盖鲜章)(一式一份);
(7)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证的交二寸证件照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背面写上姓名和材料编号,粘贴在申请表封面上);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交二寸证件照一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背面写上姓名和材料编号,以班级为单位分师范、非师范分别装到两个档案袋内)。
(8)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和在教学岗位上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A类→高级、B类→初级、C类→小学)
第(8)、(9)项若已包含在第(3)项中,则不需单独提供。
第(2)、(3)、(5)、(8)、(9)项的材料上须有学院审核人签字和学校教务处公章。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教务处办理盖章事宜。
各学院将每个学生的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并装订,在第一页申请表左上角用铅笔标注材料编号(编号规则见附件1)和学生信息,按编号顺序分师范、非师范专业,分班级打捆成册,于2016年4月22日17:00前,连同本学院材料目录,送教务处C10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4.学生报名完成并整理好申请材料后,请按照附件2或附件3的格式,于4月22日17:00前将申请汇总表发送到550527896@qq.com邮箱。
5.通过资格审查和考试的学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不能核发教师资格证。
6.教师资格证的发放: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证书办结后,由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发放,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前往领取。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由学校教务处统一代领后发放给学生。请领到证书的同学将认定申请表放入个人档案袋。
教 务 处
2016年3月31日
请我院要申请的同学于4月20日17点前将材料交到教务办公室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