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修单独辅导课程安排重修教学安排时间为第5周,教室地点在10228的课程(上课时间长度一节)为单独辅导,请同学们在第5周内与任课教师联系,由任课教师安排教学和考试。请任课教师做好重修辅导纪录表以及学生签到表的填写工作。任课教师的电话在《2015-2016-2重修任课教师联系表》中查询。
二、重修课程相关要求
1、重修单开班教学基本从第5周开始,单独开班课程必须于第13周前完成教学及考核,所有任课教师必须于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单开班重修班(含单独辅导)的成绩录入工作。如果有特殊情况与教务办联系。
2、单开班的课程如果学生选课人数少于30的专业课程,可以更换为单独辅导。教师第一次课需到教室进行教学安排,然后教务办登记申请更换,审核通过后可以更换为单独辅导。
三、重修缴费
重修选课的同学在2016年3月23日下午以班为单位到教务办领取重修交费单,3月24日前,学生按照交费单上注明的金额,将重修学分学费存到交存学费的中国银行卡上,3月27日由银行代扣,学生银行卡问题请与计财处(行政楼202)办公室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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