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学进度安排,请课程归属教学单位完成对相应课程网络平台资料的检查和对应任课教师的同行评价,并报送取消考试资格学生的名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给出的账号和密码(将分发给各学院教务办负责人),根据《课程网络平台资料评价表》(见附件一),进入网络平台对课程网络平台资料进行评价检查、打分,并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网络平台资料评价表》(见附件二)。
二、参看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办法》(校教字[2011]10号)(见附件三),结合教学单位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同行评价表》(见附件二,与《课程网络平台资料评价表》同一表)
(1)各课程的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师信息三个栏目必须完成且向所有用户开放。
(2)教学日历、授课教案、参考资料、重点讲解、讲义课件、教材选用六个栏目必须保持向本门课程的选课学生开放。
(3)作业讲解和答疑集两个栏目应根据教学进度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体现师生互动。鼓励教师充分利用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及时与学生互动交流、辅导答疑,有效促进教学。以上两个栏目必须保持向本门课程的选课学生开放。
各种上网的资料应按照学校要求的统一格式进行发布,课程介绍、教学日历模板见附件四,教学大纲内容及格式见附件五,授课教案模板见附件六。
四、对每位教师的课程网络平台资料评价和同行评价应采用百分制分数并算出平均分(报送结果:每位教师每项评价最终只要一个分数),并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若一门课程由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按照课程组打分。请于2016年6月15日16: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评估科(教师事务服务大厅,电话:88468596),电子版发送至1274762928@qq.com。
五、报送2015-2016-2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1)任课教师将拟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见附件七)报给课程归属学院,由各学院审核汇总后提交教务处。
(2)取消学生考试资格名单纸质版需经任课教师、学生班主任签字确认,经学院教务办、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于2016年6月17日16:00前交教务处评估科(教师事务服务大厅,电话:88468596),电子版发送至1274762928@qq.com。
(3)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
课程网络平台、同行评价、取消评教资格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