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目前,全国各省区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已进入《贷款受理证明》发放、合同回执单确认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到账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办理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贷款的新、老生本人携带“生源地贷款回执单”及《贷款合同回执单》在9月11日之前交到学工办10110刘老师处,学院将审核贷款合同,做好登记。由学院审核贷款合同,然后给学生发《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盖章办理便签》(签字、盖学院章),学生事务大厅6号窗口(资助中心)根据便签给学生办理回执。盖章后,资助中心将收回执单上联,下联交由学生本人带(邮寄)回当地。
2、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老生在“受理证明”上用铅笔标注:学号、学生电话号码、学费和住宿费金额,建议以班级为单位收齐,统一并将“受理证明”在9月11日之前交至学工办10110刘老师处。学院将统一汇总,交至学校资助中心办理。
相关事宜请与学院学工办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8-8461609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