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定稿)》(川教函〔2019〕274号)、《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成大学〔2020〕7号)和《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初审、学院汇总审核,拟认定黄*等585名同学为我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9月30日17:30前向学院学工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4616092;邮箱:xgxyzz@foxmail.com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