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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开展第59期发展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作者:  点击:

全院同学: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及学校党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分党校即将开展第59期发展对象选拔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工作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民主程序,结合民主评议,把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在积极分子培训期间的优秀同志及时向党组织推荐。

二、选拔工作程序

(一)选拔前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

(二)选拔小组根据被推荐对象在积极分子结业时的综合成绩以及培训期间的综合表现,讨论确定为本期可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的同志,并将名单反馈到各团支部;

(三)各团支部需将名单及时公示3天,接受群众意见。

(四)学院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审批。

三、被推选对象的条件

(一)根据党章要求,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可推选为发展对象;

(二)被推选对象在一年内除全校性选修外其他学科无挂科现象;

(三)被推选对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四、选拔范围

成都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符合条件的5657期(除毕业年级)已结业积极分子。

五、选拔考核说明

针对符合条件的已结业积极分子进行进一步选拔考核,选拔考核包括互评、党支部评议等环节。

(一)互评

1.互评时间

一支部:20211012日下午14:00-17:00

二支部:20211012日下午14:00-17:00

2.互评地点

一支部:地点另行通知

二支部:地点另行通知

3.互评注意事项

1)选拔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拉票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在大学期间的入党资格,并将相应情况如实记录其入党档案中。

2)在互评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扰乱互评秩序的,取消其在大学期间的入党资格,并对相应情况将如实记录,记录其入党档案中。

3)需要准备3-4分钟发言,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活动表现、对党的认识和学习工作。

4)互评大会需提前15分钟到达互评地点,无故缺席、迟到取消本次发展资格。

(二)党支部评议

1.党支部书记将以公平、公正的方式,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参与党支部活动、以及是否有入党积极分子先进性为主要依据,进行综合评议评分。

2.党支部支委将以公平、公正的方式,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在选拔考试中的考试态度、互评过程中的表现、参加活动的表现及平时表现(参加党支部活动)为主要依据,进行综合评议评分。

(四)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小组互评成绩×60%+支部书记评议成绩×15%+支委评议成绩×25%

六、公示

满足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经团支部公示后由学院进行院级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委。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选拔资格。

对选拔工作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10114)党建工作指导老师刘一达老师,联系方式:028-84616092



成都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党支部  

20211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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